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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教风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2-02    作者:     来源:    点击:


抓好教风教风是实现促进本科教学“四个”的重要措施,教风是教师教学理念、教学态度、教学思想及教学过程的综合体现,学风是学生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的综合反映。学风问题不仅影响学生的学习绩效和其今后的发展,而且也直接影到学科教育教学质量。教风学风建设作为我院专业基本建设、教学管理和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常抓不懈的配套工程。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教学学风建设,形成以学生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以学风促教风,以教风提学风,以质量为根本的教风学风建设模式和知识、能力、品格并重的良好格局,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积极开展励志教育,推动课程思政

在学期中,可邀请各界精英、知名校友、师生代表来校开展励志教育、优秀事迹报告会等活动,激励指导学生成长成才,教师在课堂上融合思政素材,坚定学生的四个自信。

第二条  深入开展成长辅导,充分发挥成长辅导室、班主任及学业导师的作用

1.建立学生谈话机制,对问题学生进行谈心谈话。谈谈话对象包括:困难学生(身心发展困难、学习困难、经济困难)、旷课学生、受处分学生、转专业学生、转学学生、休学学生。所有谈心谈话过程,要如实记录在记录本上。

2.学院成长辅导室要做好问题学生心理咨询与疏导工作,做好大一新生的心理普测和回访工作,做好心理干部的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集体活动,如话剧表演,“525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动”等。

第三条  实施职业生涯教育

丰富职业生涯教育形式,营造良好氛围。在日常就业指导教育的基础上,举办各类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活动,如职业生涯讲座、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使学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

第四条  强化学习指导和寝室文明养成教育

1.学院加强对学生大学学习目标、学业规划、学习方法、职业规划等全方位指导。建立学习互助小组、学习经验交流、课程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

2.通过成长辅导室、教研室等场所帮助学生答疑解惑。

3.加强学生英语四、六级学习和考研辅导。

4.开展寝室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工作,成立寝室文明督导队,对寝室进行督查。对内务卫生好的寝室进行展示,差的寝室进行通报并批评教育。

5.开展寝室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开展丰富多彩的寝室文明建设活动。对于表现好的寝室给予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表彰奖励。

第五条  丰富学生学习活动

1.抓好本院学生晨读和晚自习,结合专业,创新方式,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2.每个专业组建一个以上专业学习小组或社团,至少安排一名教师进行指导开展活动;每专业每学年至少组织一项有专业特色的学习活动或专业竞赛,如师范专业学生的教学比武、教师带领学生参加团体的实训项目等。

3.营造双休日社团文化氛围。周六周日,组织开展小型、多样多元、积极健康且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和个性发展的活动,如具专业特色的“食品文化节”和“丰收节”。

4.深入开展“挑战杯”、“辩论赛”、“各类学科竞赛”等竞赛活动。充分利用校内外优质教学资源,开展考研考级辅导和经验交流,如每年举办的“考研经验交流会和动员大会”。

第六条  严肃教师及学习纪律

1.学生必须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对违纪学生及时开展教育。

2.建立良好的教学和学习秩序。在教室统一悬挂手机收纳袋,晚自习时间手机必须入袋;严禁带早餐、零食进入教室;严禁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严禁代人上课、请人代课;严禁上课和晚自习时间吃东西、睡觉、讲小话等。

3.加强晚自习的管理。每个学期第1周至第16周的周日至周四为大一固定晚自习时间。晚自习时间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允许在自习教室开展自习以外的活动。大二及以上年级自习时间可在学生宿舍区、图书馆、非大一固定自习教室等场所自主学习,自习时间不允许玩游戏、看视频等;严禁在教学区、图书馆、宿舍区喧哗、吵闹。

4.建立学风督查机制,辅导员多深入学生寝室检查杜绝上课区间内在寝室睡懒觉的情况,提高学生的到课率。

5.加强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督促他们起好模范带着作用。对违纪违规的学生党员与学生干部,依规处理。

6、实施“教学质量月”及“暑期”行动 制定结合本院实际的“教学质量月”

实施方案。建立“教学质量”督查行动。

7、开展教师课堂教学技能竞赛,通过各类教学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升全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七条  加强诚信教育,树良好考纪考风

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如举办诚信考试主题班会、诚信考试动员大会、诚信标兵评选等办法,让学生养成诚实守信的良好品德。

第八条  严格执行学业预警机制

1. 学生一学年不合格课程学分数≥12个学分或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数≥22个学分,由学校给予学业警示,期限为1年;学业警示期内跟原班级学习。学业警示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家长(或监护人)以及所在学院,并予以通报。

2. 学生一学年不合格课程学分数≥18个学分或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数≥32个学分,可给予一次留(降)级试读机会(以下简称“试读”)。试读原则上编入同一专业下一年级学习,若下一年级无相同专业,可转入相近专业学习,缴费按下一专业年级收费标准执行。

试读期间学生对试读前已考试合格的课程可以免修,对此前未及格的课程采取试读年级跟班学习或自主学习的方式,并参加相应的考试。

学生试读期满后,没有两次达到留(降)级规定学分的,可随试读所在班级学习;读期满后仍达到留(降)级规定学分的,按退学处理。

试读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家长(或监护人)以及所在学院,并予以通报。试读期间学生违纪并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立即取消试读资格,按退学处理。

第九条  完善学生奖惩管理

1.开展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评选。

2.继续做好低年级班级月量化考核工作,做好问题班级的谈心谈话工作。

3.将学习成绩、学风表现、文明养成、学生奖惩等信息纳入学生干部选任、个人评先评优、推优入党、校际交流、就业推荐、转专调业、优秀集体评选等评选标准,一票否决制。

4.对违纪学生及时做出处理并通报。

第十条  加强学风建设宣传

通过网络、QQ、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宣传橱窗、表彰大会、主题班会等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学习事迹,弘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进取精神。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