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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省“国培计划”项目实施要求
2014-11-25 00:00  

一、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和能力导向。顺应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进素质教育的时代要求,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实施精神,紧紧围绕我省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市县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特殊需要,充分尊重一线教师、校长(园长)培训需求,增强项目设置的针对性。项目实施要着力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培训课程设置和培训活动的开展,要满足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需要,提高教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训效果的评价要以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程度和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提升为价值取向。

2.坚持深化培训改革。推动教师培训综合改革,构建校长、教师培训新机制,探索符合校长、教师专业发展规律,满足其不同发展阶段需求的持续性培训。改革项目实施模式,积极利用信息化成果,科学建设和有效利用网络研修社区,切实推行混合式培训,集中培训将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将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破解影响教师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点难点问题。

3.坚持理论性培训与实践性培训结合并重。一体化设计高校(机构)集中研修与“影子教师”实践,将理论性培训与实践性培训有机融合,实现学用结合。集中研修以理论性培训为基础,以解决教师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为核心,促进教师开阔理论视野、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强化“影子教师”的设计和安排,突出实践性培训,使学员在观摩和实践中提升教育教学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坚持管理与培训重心适度下移。下移管理重心,改变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管理为主的局面,强化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在培训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参与,省市联合立项项目由市州教育局按照国培管理统一要求进行管理。下移培训重心,扩大省级教师培训基地校(园)参与国培项目实施的范围,吸纳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参与远程培训项目集中培训环节实施。

二、各子项目实施要求

1.湖南省未来教育家培养高端项目(A1)和湖南省青年精英教师培养高端项目(A2)

(1)培训对象遴选:省里按照实际培训人数与计划下达人数1:2的比例分配培训名额,市州、县市区按照《关于遴选2014年湖南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的通知》(省教育厅另行发文)遴选培养对象、提交申报材料,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市州推荐对象进行评选,确定培养对象。

(2)培训方案:省教育厅另行公布。

(3)培训要求:实行跨年度培训,未来教育家高端项目为2年,青年精英教师高端项目为3年;按照“拓展理论视野、催生教育思想、形塑教学风格、凸现研究成果”设计培训课程、开展研修活动;按照“上好一堂(领域)示范课、做好一个培训专题讲座、研究好一个教育教学课题、发表一篇高质量的论文、出版一本专著”的要求明确学员评价标准;将本项目与已有的短期集中、置换脱产、送培到县、“双百工程(100篇优秀论文和100本优秀专著)等项目结合实施。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填写湖南省“国培计划”学员学习情况登记表(另发),培训机构自留一份,报送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师德师风建设与名师工作科备案一份,并寄送一份至市州教育局。

2.中小学省级名师、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B1),农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C1),省级名校长、骨干校长置换脱产研修项目(E1),幼儿园省级名师、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I101),省级名园长、骨干园长置换脱产研修项目(L101)

(1)培训对象:B1和I101要求具有县级及以上培训经历,学科专业对口,有高级职称(小高或中高)的省级名师、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C1为已在本学科岗位执教5年以上、但学非所教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且留守儿童比例较高的学校教师。E1和L101为具有县级及以上培训经历和高级职称(小高或中高)的省级名校长(园长)、骨干校长(园长)培养对象,或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校长(园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学员遴选要求:严格学员选拔,市州、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遴选条件把本地最优秀的教师、校长(园长)选拔出来参加培训,为明年全省名师、名校长(园长)和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园长)评选作准备。市州要将指标适当均衡分配到所辖县市区(切不可相对集中分配到某一个或几个县市区),确保主要学科省级骨干教师、名师和骨干校长(园长)培养对象全覆盖,所有学科省级骨干教师、名师培养对象全覆盖。本项目,参加过国培的教师可以重复参训。学员凭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职称证报到入学。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进行劝退和通报。

(3)实施模式:B1和I101模式为集中研修(30天,暑期)+“影子教师”(20天,下半年开学后)+网络研修社区(60学时)+返岗实践(30天)+高校总结提升(5天,寒假),共95天。C1模式为高校集中研修(25天,暑期)+“影子教师”(20天,下半年开学后)+网络研修社区(60学时)+返岗实践(30天)+高校总结提升(5天,寒假),共90天。E1和L101模式为高校集中研修(20天,暑期)+“影子教师”(20天,下半年开学后)+网络研修社区(60学时)+返岗实践(30天)+高校总结提升(5天,寒假),共85天。高校集中研修突出专业引领和诊断,“影子教师”重在跟岗实践,网络研修社区着眼于同伴互助、资源学习、成果分享和问题解决,返岗实践主要为成果应用。高校对项目实施的“五段”进行一体化设计,对学员进行全程管理和考核评价。

(4)培训要求:“影子教师”阶段,高校提供省级基地校(园)名单供学员自选,每个培训班供自选的省级基地校(园)不少于5所(其中高校所在市州以外的基地校不少于2所),学员从中自选2所省级基地校(园),确定其中1所为主要跟岗学校(园所)进行跟岗实践2周,另外一所为观摩学习学校(园所)进行跟岗实践1周。校长(园长)类项目“影子教师”阶段,可组织学员到省外名校、特色校开展跟岗实践,跟岗学校与时间安排由项目承担院校(机构)自行确定。网络研修阶段,培训机构要将培训期间的视频录像和课件提供给学员网上复习,还要提供不少于10门培训课程资源;组织不少于6次的主题研讨活动,辅导专家对每个学员个人空间针对性指导不少于2次,并留有指导记录;班主任应督促学员及时完善个人空间、参与社区讨论。将研修日志、论文答辩、小课题研究、教学研究课、培训教学课纳入考核,并邀请市州教师科同志共同组建考核组。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填写湖南省“国培计划”学员学习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培训机构自留一份,报送省国培办备案一份,并寄送一份至市州教育局。

(5)顶岗实习要求:按照“一一对应,按需顶岗”的原则,市州根据实际需要填报顶岗实习师范生,项目承担院校根据市州需要足额派出师范生顶岗,师范生直接进入置换教师所在单位所教学科顶岗。全省统一安排师范生顶岗时间,师范生于10月13日下校顶岗实习,适应岗位和办好交接,全部实习时间27天;置换教师于10月20日下基地校跟岗,跟岗时间20天。校长(园长)类项目不安排师范生顶岗实习。

3.中小学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B2),农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C2)

(1)培训对象:B2为教龄5年以上、专业对口的县级学科骨干教师;C2为已在本学科岗位执教3年以上、但学非所教的骨干教师,且留守儿童比例较高的学校教师;E3为市州、县市区评选认定的市县级名校长、骨干校长或候选人。

(2)实施模式:基本模式为集中培训(9天,暑期)+网络研修社区(30学时)+“影子教师”(5天,下半年开学后)。集中培训以解决学员遇到的普遍性、关键性问题为核心,开展主题式培训;“影子教师”重在跟岗实践,网络研修社区着眼于资源学习、成果分享和问题解决。高校(机构)对 “三段”进行一体化设计,对学员进行全程管理和考核评价。

(3)培训要求:“影子教师”阶段,高校(机构)提供省级基地校(园)名单供学员自选,每个培训班供自选的省级基地校(园)不少于6所(其中高校、机构所在市州以外的基地校不少于2所),学员自选1所省级基地校(园)进行跟岗实践。网络研修阶段,培训机构要将培训期间的视频录像和课件提供给学员网上复习,还要提供不少于4门培训课程资源;组织不少于3次主题研讨活动,辅导专家对每个学员个人空间针对性指导不少于1次,并留有指导记录;班主任应督促学员及时完善个人空间、参与社区讨论。“影子教师”实施时间由项目承担机构自行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学员结业必须提交论文(1500字以上),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相关市州。

4.农村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兼职教师培训项目(B3)

(1)培训对象:兼任本学科教学2年以上、学非所教的农村学校兼课教师。

(2)送培要求:尽可能选派农村中小学教师参培。

(3)培训要求:主要对兼课教师进行基本理念和基本技能培训。开设课程要充分考虑兼职教师的特点,要尽可能多安排实践性课程,不设“影子教师”环节,不组建网络研修社区。

5.资深教师关爱培训项目(B4)

(1)培训对象:农村小学50岁以上、从未参加过国培项目的全科型教师

(2)送培要求:本项目是民生工程,要优先选派从未参加过国培的偏远山区的农村完小或教学点教师。

(3)培训要求:因资深教师年龄偏大,项目承担机构要将培训地点放在学员所在的市州,方便学员入学,市州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本项目实施不分学科,主要进行通识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师德、职业倦怠调适、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应用、新课程教学基本理念等。

6.理化生实验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B5)

(1)培训对象:担任学科教学3年以上、负责本校学科实验教师培训与实验组织的骨干教师。

(2)培训要求:重点开展实践性教学,提升学员实验教学能力。

7.特岗教师培训项目(B6)

(1)培训对象:2014年全省招聘的特岗教师,不分学科。培训计划以最终录取的特岗教师人数为准。

(2)培训要求:引导学员认识教师职业的价值,理解和接受师德规范,调适心理状态,掌握新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常规;多安排一线的优秀教师或特岗教师现身说法、进行基本技能培训,引导学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心理准备走进新的工作岗位。

8.中小学学科教师远程培训项目(B7),新任教师远程培训项目(B8),农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C3),中小学班主任远程培训项目(F4)

(1)送培要求:优先遴选2010年以来未参加过“国培计划”同一项目培训的教师,避免重复送培。尽可能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班,每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各个班级内设研修小组10个左右,小组成员由同一学校或相邻学校的教师组成,以便顺利完成两次线下集中培训。

(2)实施模式:网络研修(60或80学时)+网络校本研修(20学时)+集中培训(2天)。网络研修,远程培训机构采取教师工作坊方式,建立“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网络校本研修由省教师发展网统筹实施,并在该网建设网络研修社区。集中培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组织,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会同教学研究机构实施,在开班前和培训过程中各举行集中培训1天,第一次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明确学习要求、操作技术、课程辅导等,第二次集中培训重在重难点问题解决、主题研讨、专家辅导等。按照60元/人/天的标准拨付集中培训经费,支付授课教师授课费、辅导教师辅导费、学员中餐费用等。

(3)培训内容要求:按照“统一管理,分网学习”模式实施;加强资源建设,原则上供教师选学课程不少于规定学时的2倍;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培训要根据我省颁布的《中小学学科教师培训重点难点》开发培训资源,进行针对性培训。

(4)强化质量监控。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制定远程培训实施细则(见附件),制定各环节的工作标准,明确各参与方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并细化考评指标。对学员学习进行全程监控,建立视频学习中小测试(每10分钟测试或问答)、主题学习结束单元测试、培训结束总测试相结合的复习式监控体系。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可以参加补考。补考未能通过测试的学员,不颁发结业证,不计算学时学分,并进行全省通报。

(5)加强辅导教师培训。做好区县管理员、校本培训骨干、班级辅导员的选配、培训工作。选派责任心强、能力水平高的骨干担任辅导教师。省级开展为期3天的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辅导教师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学科培训重点、难点和辅导教师工作要求。加强辅导教师监管,提升辅导质量。按时、足额下发辅导经费,提高辅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9.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研修(D)

重在提升参训对象的培训教学能力和培训组织管理能力,打造省级培训者专家团队。

10.中小学课改样本校校长培训项目(E4)

(1)培训对象:省市级中小学课改样板校校长。

(2)学员送培要求:省市县级课改样板校校长或分管教学业务的副校长,且有推进课改的良好愿意。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参培学员,将予以劝退。

(3)实施模式:基地校集中培训(8天)+课改校观摩诊断(5天)+网络研修社区(30学时)。项目承担学校集中培训8天后,组织学员到其他课改学校或学员所在学校进行观摩和诊断,提升校长对课改的领导力。网络研修阶段,培训机构要将培训期间的视频录像和课件提供给学员网上复习,还要提供不少于4门培训课程资源;组织不少于3次主题研讨活动,辅导专家对每个学员个人空间针对性指导不少于1次,并留有指导记录;班主任应督促学员及时完善个人空间、参与社区讨论。“影子教师”实施时间由项目承担机构自行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学员结业必须提交论文(1500字以上),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相关市州。

11.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试点班教师全员培训项目(G2)

本项目采取对口支援的方式进行。省级基地校与随班就读试点县的试点校建立对口培训关系,派出教师对试点校随班就读实验班级的全体教师进行全员多轮培训(至少三轮),主要内容为随班就读学习指导、心理辅导和教学技能。

12.中小学“送培到县”项目(H1)

(1)“送培项目”是我省教师培训重点工程,也是备受好评的培训项目。该项目以“送培上门,突出课堂,面向全体,服务基层”为宗旨,以师德巡讲、课例示范、互动研讨、专家论坛等为主要培训环节,整合全省优质资源,创新教师培训模式。

(2)送培要求:湘西州、怀化市、张家界市全覆盖(2012、2013年已开展送培的县市不再纳入),其他市州选取1-2个人口在50万以上的农村偏远县或民族地区县。每个县只能选择一个送培机构。

(3)送培上门学科: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各县可以从中自行选择2-3个学科。

(4)送培机构选择:由各市州从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中任选一家作为本地的送培机构。各市州要按照省国培办下发的指标,及时选择送培机构,确定相关送培县市、送培学段和送培学科。

13.湖南省幼儿园 “送培到县”培训(M)

(1)送培要求:湘西州、怀化市、张家界市全覆盖(2012、2013年已开展送培的县市不再纳入),其他市州选取1-2个人口在50万以上的农村偏远县或民族地区县。

(2)送培机构选择:各市州自主从湖南师范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院和湖南民族职业学院中任选一家作为本地的送培机构。各市州要按照省国培办下发的指标,及时选择送培机构。

14.湖南省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O)

由长沙师范学院统筹实施,各市州中师机构按照长沙师范学院制定的统一课程组织管理。省国培办和长沙师范学院共同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和评估。要突出实践性培训,重视实操课程,提升学员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加强培训安全管理

加强培训安全管理、确保参培教师生命财产安全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项目承担院校(机构)的头等大事。各地、各单位要把安全管理纳入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加强安全保障措施,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堵塞漏洞,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加强对参训教师的安全教育,强化教师安全意识,帮助教师了解、掌握必备的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避免处置不当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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