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会计法》宣传学习与贯彻实施,促进财务管理专业学生了解、掌握会计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文件,推动学生知法于心、守法于行,11月14日,商学院联合娄底市财政局、娄底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在高韵楼前坪举办了新《会计法》宣传活动。
市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领导与专家详细解读了新《会计法》,让同学们了解到了新《会计法》主要变化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工作方向,更好服务中心大局。会计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二是完善会计制度,不断提升信息质量。新《会计法》规定“国家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鼓励依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工作”,以会计要求的形式衔接企业、政府等不同类别主体会计核算的共性要求,优化会计工作组织方式,强化会计档案安全保护等。三是加强会计监督,持续严肃财经纪律。新《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定财政、审计、税务、金融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协作,从单位内部和监管部门不同角度推出形成会计监督合。四是加大追责力度,坚决遏制财务造假。结合会计法治实践,相应加大了法律责任与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处罚规定相衔接,对单位及有关人员会计违法行为大幅度提高处罚标准,注重形式有效震慑。
此次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对新《会计法》的认知。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进入新时代,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对会计事业、会计法治提出了更高要求,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为更有力、更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将新《会计法》贯彻落实到位,同学们应做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新会计人,为服务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文/图:李雪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