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讲座-法律人的价值追求
发布者: 科研处 更新日期: 2016-10-18 访问次数: 768

讲座题目

法律人的价值追求

讲 座 人

陈亮

讲座人

职称、职务

1、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2、福建工程学院兼职教授

主持人

李文康

讲座类型

□自然科学

讲座对象

全校师生

举办时间

2016102809:00

R社会科学

举办地点

大教西2

陈亮律师.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福州大学工学.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双本科学历.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纪律委员会委员.福州海峡两岸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福建中医药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福建工程学院法学兼职教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实习指导教师。

讲座

主要内容

正义是法律人永恒的价值追求。

坚守社会正义是法律人培养的本质要求。正义作为社会普遍的价值标准,不仅具有一般的社会意义。对于法律来说,正义往往被当作法律最高的或根本的价值,更是具有长久而又深远的影响。在通常的情况下,许多法学家们都倾向于以正义的价值为出发点和归宿来对待和评价法的体系或法律制度,在他们眼里,法律是建立在正义基础之上的,是由正义才延伸出法律,反过来,法律又维护和促进着正义的实现。

在一定的层面上,可以肯定地认为,正义与法律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内在的密切联系,如果将正义视为法律的内在生命力,而法律则使这种正义的生命力得以物化为可感知的生命肌体。因此,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政法院校必须把追求社会正义作为法律人培养的核心理念来对待,这不仅是一种法律专业主义的专业表现,不仅是一种正义守望者的职业要求,更是法律人所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精神信念。

因此,政法院校在教学工作中应切实做到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课堂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以多种形式弘扬社会正义,让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在亲身体验中感受社会正义的价值与作用,促使学生以社会正义为内在精神动力来推进学习,在众多学子走上工作岗位后,内化到他们在本工作中将维护社会正义作为自己坚守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