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2015.6.22:推进我省标准化战略实施
发布者: 宣传部 更新日期: 2015-06-23 访问次数: 71

日期:[ 2015年06月22日 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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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03 ]

 

推进我省标准化战略实施

杜 强

偷袭

    我国十分重视标准化工作。2015年3月国务院下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指出,标准化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服务外交外贸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该方案强调要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标准化”就是制定某种产品或服务的术语或定义、构成元素及其数量、质量与尺寸规格、测试方法、试验方法等基础标准以及产品规范,并将之发布和实施。作为国际标准化领域权威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已经发布了17000多个国际标准,拥有世界上100多个国家的国家标准化团体成员,代表中国参加ISO的国家机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ISO/IEC制订了全球85%的国际标准。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系统性的工作,涉及经济、社会、民生等各个领域。标准和标准化分类宽泛细致,大到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小到具体的不同的行业标准、产品标准,按区域又可分为地方标准化(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化(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化(国际标准)等。标准是质量的前提和基础,标准化是质量的基础支柱,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保障民生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内来说,标准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支撑和保障作用。标准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对外来讲,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地区间的经贸活动和民众交流日趋频繁,标准成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参与国际竞争、维护企业利益的重要手段。

    “十二五”、“十三五”时期,是福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关键时期,标准化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实施标准化战略,才能适应福建经济、社会、民生的需要,才能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对产业、经济秩序、社会发展的引领、促进、规范作用。

我省标准化工作具备良好的基础。自“十一五”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视程度与投入力度,标准化工作机制逐渐完善,标准制修订公开透明有序,政府指导、市场驱动、产学研相结合的格局初显雏形。截至2015年5月初,全省共累计完成制订、修订国家标准956项,行业标准947项。现行有效的福建省地方标准累计1255项,累计采用国际标准达12项,全省企业标准备案累计达2610项,全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总数达66个,累计1036家生产企业获批专用标志使用权。当然,我省标准化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离促进产业升级、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等还有一定差距。进一步提升我省标准化水平,除了应继续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保障改善民生作为标准化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进一步强化对标准化工作领导。要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的标准化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推进标准化工作上新台阶。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省标准化工作领导协调小组,领导、督察、协调全省的标准化工作。强化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

    重视标准化法律的立法。完善标准化法律法规体系和标准制修订规则,是做好标准化工作的基础环节。要加快标准化法治建设,做好标准化重大改革与标准化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有机衔接。抓好与《标准化法》相衔接的细化易操作的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应当根据产业发展、环保、消费者权益维护等需要,将强制性标准、具体的执行条例等有关技术标准转化为技术法规,使标准化工作可以依法行政、有法可依。以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为依据,充分考虑强制性标准的社会责任与技术特点的要求,制定实施《强制性标准管理办法》,强化标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优化提升标准体系结构。标准体系结构的设计,要与国际接轨,借鉴发达国家标准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体现前瞻性、适用性、先进性,同时又符合福建省情、具有福建(海西)特色。前瞻性,就是要准确把握技术与产业、社会与民生的发展趋势与需求。适用性,就是要注重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相互间的协调,不脱离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先进性,就是要在技术标准上向国际标准看齐,逐步提高标准水平,积极推进福建(海西)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福建(海西)特色,就是要兼顾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注重衔接配套,形成福建特色的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结构的设计要区分不同的类型,采取相应的对策。对于公益性标准,要强化政府责任和主导作用,在标准制修订、科研、经费投入上进行指导、协调、支持。对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等强制性要求的,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强制性标准。对于一般性的产品标准,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协调下的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推动福建(海西)特色优势技术和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严格监督技术标准应用。应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增强强制性标准权威性和法律效应。以项目带动为突破口,抓好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的标准示范推广。重点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等技术标准制修订完善工作。将国际公认的环境标准、技术标准和产品认证在我省的适用作为标准化工作的硬指标来落实。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作为突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有效手段,形成国际竞争优势,以推动我省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

    积极开展技术标准合作。省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综合协调职责,既有与国际合作,也有与国家部委合作,同时还要推动闽台间的合作。同时,充分发挥与标准、标准化工作有关部门在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中的作用。积极组织协调我省科研高校、企业、专家学者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学术交流、技术标准培训等活动。大胆先行先试,加大闽台两地标准、标准化合作力度,为承接台湾产业转移、支持产业深度对接提供助推力。

    加快标准化人才的引进培养。当前我省标准化人才数量少,高层级、国际标准化人才更是稀缺。2010年我国第一次正式在国家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中增设“标准化工程”本科专业,并批准中国计量学院开设“标准化工程”本科专业于2011年面向全国招生。我省可以引进国内外标准化人才,同时采取定向委培等途径委托中国计量学院培养所需的标准化人才。积极争取教育部支持,在福州大学、福建工程学院、海西研究院、省标准研究院等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创设标准化院系专业,培养标准化人才。加强标准化科研机构和协会学会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标准化队伍的整体水平。

    夯实标准化保障的基础。优化和完善标准立项程序和经费的分配方案,为标准化提供物质技术上的保障。加大技术标准的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由企业、执法监督部门、认证认可机构、行业组织、科研机构、新闻媒体等多方面构成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工作体系。培育标准化中介服务组织。

    (作者为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