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2008.12.12:庭审走进福建工程学院校园
发布者: 宣传部 更新日期: 2009-03-03 访问次数: 764

庭审走进福建工程学院校园  

来源: 福建日报       日期: 2008年12月12日       记者 李艳 

    本报讯  近日,一堂特别的法律课在福建工程学院进行。课堂上,鼓楼区法院对一起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开庭审理,通过现场观摩,同学们接受了一次直观的法制教育。

  虽然是在教室,但庭审按照程序一丝不苟地进行。讲台被布置成庄严的审判席,庭审人员、双方律师规范着装,鼓楼区人大代表在现场对审判实行监督。台下的200多名同学一边认真观摩,一边低头记笔记。到了现场问答环节,同学们抛出了一个个疑问,“法律文书如何算有效签收”、“如何断定被告故意拖欠合同款”……对此,鼓楼区法院工作人员一一耐心作答。

  据了解,本次“庭审进校园”活动,在福州大学城尚是首例。第二届校园法律文化节期间,福建工程学院特意邀请鼓楼区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教室,是实践教学的一项创新举措,意在加强校园内的法制教育,加深大学生的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