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 admin 更新日期: 2011-11-17 访问次数: 1121

      2011年是“六五”普法启动年。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4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5月,召开了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当前,“六五”普法工作正在全国蓬勃展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广泛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增强在全社会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能力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决定,于2011年10月?D?D12月开展“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

  此次竞赛活动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为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此次竞赛活动为期两个月,2011年10月中旬开始,2011年12月中旬结束。竞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优秀奖300名。竞赛活动结束时,根据分数排名,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以抽奖方式确定各奖项获得者。竞赛活动还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根据各部门、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社会团体等组织参加活动的情况,确定优秀组织奖获得者。主办方将在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颁发获奖证书、奖金。

      主办单位: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
      承办单位: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法制日报社
      协办单位: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人大网、中国普法网
      参与活动的网站:普法网站、新闻网站、政府网站、门户网站等百家网站。
      本次竞赛活动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

      竞赛链接:http://www.legalinfo.gov.cn/zhuanti/node_336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