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更新日期: 2010-01-21 访问次数: 1063

闽工院办〔2010〕1号
 
各系(部)、各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现将2009~2010学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安排

学生从 1月30日开始休假,3月1日注册,3月2日集中学习,3月3日正式上课。各系应在3月1日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告学工处。

二、教职工放假安排

教师从2月2日起安排休假,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在考后三天内完成学生成绩登录及有关教学文档报送后方可离校;2月28日报到,各系(部)召集本单位教职工开会,布置新学期工作;3月3日正式上课。

机关与各系(部)党政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从2月2日开始轮休,1月30日、31日双休日全校照常上班,2月28日开始上班。各部门应在2月28日下午4:00前将教职工返校情况报告人事处和效能办。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检查与督促;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2、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师生员工进行全面的交通安全、旅行安全、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教育。各单位要特别重视防控甲流、防火、防盗和保密等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加强要害部门和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的管理,确因工作需要在假期使用的实验室和办公室,必须加强用电、用水、用气和危险品等方面的管理。

3、寒假期间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机关与系(部)党政管理人员值班,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系须安排专人值班,请将值班表于1月25日前报至学校办公室(邮箱:xnb@ftut.edu.cn)。副处以上干部寒假期间有离榕的,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并留下联系方式。

4、各单位要在假期前认真落实和做好本学期期未的各项工作;假期期间要确保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并安排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资产处等相关部门要做好仓山校区置换移交工作。

5、新区办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新校区建设有关工作。校办企业在安排好生产任务的情况下,根据企业生产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并报产业处备案。

6、软件学院、国脉信息学院参照学校放假通知,自行安排好寒假放假期间各项事宜。

 
 
                                   院长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